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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玄幻 > 八零不做冤大头,下乡抓虾娶村花 > 第214章 不怀好意

周明轩衝著大家道:“我五音不全,別人唱歌是要钱,我唱歌是要命,我怕你们不敢听啊。”

“没事儿,我们也不是什么歌唱家,不会笑你的,儘管唱吧!”

周明轩想了想,现在还没有春晚,费翔还没有火起来,那首让他一飞冲天的《冬天里的一把火》也还没有广为流传,他就唱这首吧。

见周明轩也要唱歌,曹兰一双眼亮晶晶的看著他,一副小迷妹的样子。

没想到这男人不光会做生意,还有点艺术天赋呀!

周明轩站起身来,清了清嗓子,努力想了一下歌词,开口就是王炸。

“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熊熊火焰温暖了我的心窝,每次当你悄悄走到我身边,火光照亮了我……”

周明轩前世除了全国各地到处参加厨艺大赛开酒店,饭店,偶尔也会去ktv嗨唱几句的,氛围感那是拿捏的死死的。

他一边唱一边隨著音乐扭动,歌曲的热情,他的热情瞬间就感染了大家。

其他人也站了起来,隨著歌声扭动,整个车厢顿时热闹了起来。

一阵劲歌热舞后,大家只觉得还有点意犹未尽。

其他人都自认没有这才艺,没有再站出来来唱的,只让周明轩再来一首。

现在的人没钱,有的还吃不饱饭,大家的条件都不好。

能在车厢上有这样短暂的快乐,已是难得,周明轩自然不会少了大家的兴致。

他前世最喜欢的就是费翔,费翔的歌他基本上都能唱。

“为什么一阵恼人的秋风,他把你的人我的情吹的一去无踪影,为什么你就隨著那秋风没有说再见,说珍重,留下姓和名……”

这也是一首节奏比较轻快,能够调动氛围的歌。

大家都站了起来,连带著隔壁车厢的都过来凑热闹。

毕竟现在国家还在忙著搞建设,文艺这块就京城那边有拍电影的,唱歌这块很多后面会大火的明星都还没有出现。

周明轩这歌算是引领新潮了。

有几个读过书的直接问他:“你有这才华干嘛不把这歌写下来,寄到音乐公司去?”

这边是小地方,自然没有搞这些的,不过京城那边搞文艺的倒是挺多的,也有开音乐公司的。

只是目前都还没做出成绩,也没有什么大火的歌。

周明轩笑了笑道:“我就是唱著玩儿的,全当消遣,哪能往上头寄?”

马上春晚就要来了,费翔就要大火了,他这时候要是把这歌弄出来,岂不是埋没了费翔这个即將成名的大明星。

也不知道费翔现在在哪儿?有没有做出这首歌?

要是他能把这首歌给费翔,岂不是还能赚点稿费?

既赚了钱也不耽误费翔成名。

他记得前世费翔的父亲好像是个外国人,母亲是本国的,飞翔是个混血。

那深邃的眼神不知道迷死多少大姑娘小媳妇儿,甚至老奶奶!

见他一脸沉思,曹兰不禁凑了过来:“想什么呢?”

周明轩摇了摇头:“没什么想我们去港城的事。”

总不可能告诉她,他在找一个叫费翔的歌手吧。

大家热闹了一个多小时后,夜色暗了下来,窗外只有呼呼的风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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