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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阅读 > 其他 > 我用马克思主义改变大明世界 > 第125章 法槌震庭惩腐蠹,正义昭彰护民生

均平二十八年五月初十,京北市的晨光带着端午刚过的艾草余温,漫过大理寺朱红色的高墙。墙根下的石阶被昨夜的雨水洗得发亮,两侧摆着来自350个省的民生信物——千叶县茶农老周带来的半筐明前茶,茶叶袋上用红漆写着“每斤茶值十明币,血汗不容贪”;北湖省稻农送来的一束晒干的稻穗,穗粒间夹着张纸条,写着“盼法槌落,护咱种田人”;法兰西加盟省代表皮埃尔带来的古堡石雕小像,底座刻着“正义无界,民生共守”。我站在大理寺正门前,指尖摩挲着《大明国刑律典》烫金的封皮,这本法典的扉页上,静雯今早用蝇头小楷写了一行字:“姑母,今日审判是给千叶县茶农的交代,更是给大明所有百姓的承诺——贪腐者必偿,害民者必惩。”

今日是周富贵、吴天、赵虎、孙亮、郑华、林茂六人案的公开审判日。按《大明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及《大明国监察法典》第五十二条,此类“公职人员滥用职权、破坏民生根基”的重大案件,须全程公开庭审、允许百姓旁听,且合议庭中人民陪审员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此次合议庭的配置,正是对“民生司法”的极致践行:审判长是大理寺卿张文,他曾在均平二十二年主审“汝阳王故意杀人案”,彼时汝阳王身为皇室宗亲,因打死茶农被判绞刑,张文那句“皇室犯法与庶民同罪”至今仍是大明司法的标杆;两名审判员分别是大理寺少卿李正(专精经济犯罪审理)与王敏(深耕民生权益保护);三名人民陪审员则是经全国监督协会层层筛选的代表——北湖省茶农刘阿姨,均平二十六年因举报乡干部截留茶叶补贴获“全国优秀民生监督员”,她的茶园曾因周富贵的垄断政策,一年少赚了五万明币;草原省牧民巴特尔,均平二十七年协助查处“草原乡警司滥用职权案”,对公职人员“以权压民”深恶痛绝;法兰西加盟省法治专员皮埃尔,长期参与大明加盟省的司法建设,他常说“大明的司法若能护好每一户百姓,便是对加盟省最好的信任背书”。

上午八点整,我走进大理寺一号审判庭。这座审判庭始建于均平革命后,穹顶绘着“九州民生图”,图中茶农采茶、牧民赶羊、工人炼钢、渔民出海,每一笔都透着“以民为本”的初心;审判席后方悬挂着《大明国宪法》核心条款:“凡国家公职人员,不论职位高低,若侵害百姓生命财产权益、破坏民生工程,一律依法从重惩处,绝不姑息”;旁听席早已坐满,前排是千叶县的二十名茶农代表,老周穿着新做的蓝布褂子,手里紧紧攥着一本泛黄的账本,账本上用毛笔工整地记着近三年的损失:“均平二十六年,采茶三千斤,市价每斤十明币,实得三明币,损失二万一千明币;均平二十七年,采茶四千五百斤,市价每斤十明币,实得三明币,损失三万一千五百明币;均平二十八年三月,采茶一千斤,未售出,因道路未通,烂在茶棚”,账本边角被手指摩挲得起了毛,是他无数个夜晚翻看、心疼的痕迹。

八点四十分,法警押送六名被告人走进法庭。铁链拖地的“哗啦”声在安静的审判庭里格外刺耳,六人的囚服都是统一的灰布材质,与往日的官服形成刺眼对比——周富贵的头发比被捕时白了大半,曾经揣着翡翠手串的手,如今死死攥着囚服下摆,走到被告席时,脚步踉跄了一下,若非法警搀扶,险些摔倒;吴天始终低着头,肩膀缩成一团,像是想把自己藏进囚服里,不敢看旁听席上茶农的眼睛;赵虎的腰杆依旧挺得笔直,可眼神却没了当初警司司长的凶狠,扫过审判席时,飞快地垂下,不敢与张文审判长对视;孙亮、郑华、林茂则全程盯着地面,手指在裤缝上反复抠挠,连呼吸都带着颤抖。

当他们经过旁听席时,老周突然站起来,声音沙哑却有力:“周富贵!你还记得均平二十七年在茶园村说的话吗?你说‘要让茶农每一斤茶都卖上十明币’,结果你却跟团伙勾结,压到三明币,咱连孙子的学费都凑不齐!”后排的茶农代表也跟着附和:“赵虎!你身为警司,不护百姓,反倒帮着坏人打咱茶农,李建国的腿被打断,你却说‘民事纠纷’,你对得起身上的制服吗?”张文审判长没有制止,只是温和地说:“百姓有诉求,可当庭陈述,这是《大明国刑事诉讼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司法公开的意义。”

九点整,张文审判长敲响法槌,青铜槌身撞击木砧的声音穿透整个法庭,瞬间抚平了旁听席的骚动:“京北市大理寺今日公开审理被告人周富贵、吴天、赵虎、孙亮、郑华、林茂涉嫌贪污贿赂罪、故意杀人罪(共犯)、滥用职权罪、包庇罪一案,依据《大明国刑律典》《大明国监察法典》相关规定,现在开庭!”

庭审首先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全国监察局公诉处主任李明站起身,他手里的案卷厚达三十余册,每一页都贴着红色的“民生损害证据”标签。李明的声音沉缓却有力,逐一宣读指控罪名,每一条都对应着明确的法律条文与铁证:

“首先,指控被告人周富贵犯贪污贿赂罪、故意杀人罪(主犯)、滥用职权罪。经查,均平二十六年至均平二十八年,周富贵利用千叶县县长职务便利,主动勾结茶叶贩子团伙,以‘统一收购、规范市场’为名,垄断全县茶叶收购渠道,强制茶农以每斤三明币的价格售茶,再以每斤十明币的价格转卖至外地,从中牟取暴利。期间,周富贵先后八次收受该团伙贿赂,共计二百三十万明币,具体明细如下:均平二十六年三月,收受二十万明币,为团伙办理‘茶叶运输特许证’,使其逃避县税局检查,一年偷逃税款达五十万明币;均平二十六年十月,收受三十万明币,压下茶农李建国关于‘团伙成员打断其右腿’的举报,导致李建国医疗费自付三万明币,家庭无收入来源,妻子被迫赴县城打零工,孩子辍学半年;均平二十七年五月,收受五十万明币,指使县发改委以‘资金不足’为由,驳回‘乡村道路硬化工程前期申请’,致使工程延误一年,茶农运输茶叶需多绕二十公里山路,每年额外支出运输费共计八十万明币;均平二十八年三月,收受五十万明币,策划暗杀陈峰议事长,明确提出‘陈峰不死,道路硬化工程必开工,咱的垄断就完了’,并指使吴天联络林茂、赵虎执行暗杀计划。

依据《大明国刑律典》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明币以上),且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重大民生损害的,处死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第二十九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主犯,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第一百二十三条:‘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的,处死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周富贵的行为同时构成三罪,且为主犯,情节极端恶劣,应数罪并罚。”

李明话音刚落,法警便将证据逐一呈上:第一份是周富贵的银行流水,泛黄的纸页上,每笔转账记录都用红笔圈出,均来自茶叶团伙的关联账户,最新一笔五十万明币的转账时间为均平二十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备注为“茶叶补贴”,实则为暗杀计划的经费;第二份是李建国的病历与伤情鉴定报告,显示其右腿为“粉碎性骨折”,构成轻伤二级,县警司的立案卷宗上,赵虎的审批意见为“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但卷宗内附有三名目击证人的证言;第三份是千叶县茶农协会提交的《茶叶压价损失统计表》,显示均平二十六年至二十八年,全县茶农因压价共损失一千二百万明币,其中三十户茶农因无力支付茶棚修缮费,茶棚在雨季倒塌,茶叶全部霉变;最让旁听席哗然的是,法警播放了周富贵与茶叶团伙头目王三的通话录音,录音中周富贵说:“陈峰要是敢推进修路,就找机会做了他,钱不是问题,只要能保住垄断,再多花点也值”。

周富贵的辩护人站起来,声音有些发虚:“审判长,被告人周富贵虽收受财物,但部分款项用于县内公务开支,且在被捕后,其家属已代为退缴五十万明币赃款,请求法庭考虑从轻处罚。”李明立刻反驳,手里的证据夹“啪”地放在桌上:“所谓‘公务开支’,经核查,实为周富贵宴请茶叶团伙的费用,共计十八万明币,报销时伪造了‘民生工程调研餐费’的名目,有县财政局的报销凭证和餐厅的消费记录为证;至于退赃,是在联合行动组冻结其账户、查封房产后,由家属被动退缴,并非主动交代赃款去向,且退缴金额仅为受贿总额的二十二分之一,远未弥补茶农损失,不符合《大明国刑律典》第六十七条‘主动退赃且弥补损失可从轻处罚’的法定条件。”

人民陪审员刘阿姨举起手,胸前的“人民陪审员”徽章在灯光下闪着光:“公诉人,我想问问,周富贵的贪污行为,除了经济损失,还对茶农的生活造成了哪些不可逆的影响?比如家庭破裂、孩子辍学这类情况。”李明立刻调出案卷,翻到标记“民生损害”的那一页:“有。千叶县山茶村村民王秀英,均平二十七年因茶叶压价,家庭年收入从四万明币降至一万二明币,无力支付孙子的学费,导致孩子辍学半年,后经乡监督协会帮助才复学;还有茶农张建军,因反抗压价,被团伙成员恐吓,不敢再种茶,全家迁至县城打工,至今未归。这些案例都有当事人的证言、学籍证明、租房合同佐证。”刘阿姨点点头,在笔记本上写下“损害民生权益,情节恶劣,无从轻理由”。

接着,李明指控被告人吴天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杀人罪(共犯):“被告人吴天利用千叶县议事会副议事长职务便利,于均平二十八年一月收受周富贵五十万明币,承诺协助阻挠乡村道路硬化工程。其具体行为包括:伪造‘工程材料不合格’的检测报告,意图让工程停工;违规审批工程资金,将二十万明币民生专项款挪用于购买奢侈品,包括三块名贵手表(每块价值五万明币以上)、十套丝绸衣物(每套价值八千明币);此外,吴天还负责联络林茂,传递陈峰的出行时间、办公室位置等信息,为暗杀计划提供帮助。

依据《大明国刑律典》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数额巨大(十万明币以上五十万明币以下),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公民权利终身’;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第二十九条:‘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但情节较首要分子轻微的,可从轻判处’。吴天的行为构成三罪,且为从犯中的主要参与者,应数罪并罚。”

法警呈上吴天的银行流水,显示均平二十八年一月十五日,五十万明币从周富贵的关联账户转入吴天妻子的账户;还有吴天签字的“道路工程材料检测报告”,经司法鉴定,报告上的“千叶县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章为私刻,检测数据全系伪造,其中“碎石强度不达标”的结论,实为吴天与检测人员串通编造;最让旁听席愤怒的是,法警展示的吴天奢侈品照片——三块手表摆放在一起,表盘上的钻石闪着光,丝绸衣物上绣着金线,“这些钱,够五户茶农修一年的茶棚,够十个孩子读三年书!”后排的茶农代表忍不住喊出声,张文审判长温和地说:“大家冷静,庭审会还原所有真相,给百姓一个交代。”吴天听到这话,头垂得更低了,声音细若蚊蝇:“我认罪……那些钱是我拿的,报告是我伪造的,陈峰的行程是我告诉林茂的。”

随后,李明指控被告人赵虎犯故意杀人罪(共犯)、滥用职权罪、包庇罪:“被告人赵虎身为千叶县警司司长,均平二十八年四月,明知周富贵、吴天意图暗杀陈峰议事长,仍利用职务便利,从县警司备用枪支库偷出制式手枪一把,交给林茂,并告知‘用完扔到江里,没人能查到’;同时,均平二十六年至均平二十八年,赵虎多次包庇茶叶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除李建国案外,另有五起茶农被殴打、恐吓的案件,均被其压为‘民事纠纷’或‘不予立案’,其中茶农刘大成因拒绝售茶给团伙,被打断两根肋骨,赵虎却以‘双方互殴’为由,仅让团伙赔偿五千元明币;此外,赵虎还违规使用警司权力,为茶叶团伙的运输车辆提供‘免检’便利,帮助其逃避税费,三年共偷逃税费一百二十万明币。

依据《大明国刑律典》第二十九条:‘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为从犯,但情节恶劣的除外’;第一百二十三条:‘故意杀人未遂,情节恶劣的,处终身监禁,剥夺公民权利终身’;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致使多人受害的,处终身监禁,剥夺公民权利终身’。赵虎的行为构成三罪,且情节恶劣,应数罪并罚。”

关键证据逐一亮相:县警司枪支库的监控录像(经技术恢复,显示均平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晚,赵虎用备用钥匙进入枪支库,拿走一把手枪);枪支鉴定报告,确认林茂被捕时携带的手枪,与县警司丢失的枪支型号、序列号完全一致;还有五起被压案的卷宗,每本卷宗的审批意见栏都有赵虎的签名,写着“无犯罪事实,不予立案”,但卷宗内附有茶农的伤情照片、证人证言。赵虎的辩护人辩解:“审判长,被告人赵虎提供枪支是受周富贵胁迫,且对暗杀计划不知情,只是‘借用’枪支;包庇行为也是因害怕周富贵报复,请求认定为胁从犯。”人民陪审员巴特尔立刻反驳,他常年在草原上处理牧民纠纷,最懂“胁迫”的界定:“赵虎是警司司长,手握执法权力,若真受胁迫,完全可向市警司或监督协会举报,而非协助偷枪;监控录像显示,他送枪时对林茂说‘小心点,别留下痕迹’,这明显是明知暗杀计划,还提供帮助;至于包庇,三年间多次压案,若真是害怕报复,为何不早收手?这是主观故意,不是胁从。”巴特尔的话让旁听席点头声一片,赵虎的脸瞬间涨成了紫红色,说不出反驳的话。

接下来,李明指控被告人孙亮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告人孙亮身为千叶县都察院主事,均平二十七年至二十八年,收受周富贵三十万明币,压下茶农举报二十余起,包括茶叶压价、工程**等,对监督协会的调查以‘证据不足’为由驳回,导致民生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其中,均平二十七年十月,乡监督协会提交‘茶叶团伙垄断调查报告’,孙亮将报告压下,未上报市都察院,还篡改报告结论,将‘垄断属实’改为‘市场正常竞争’;此外,孙亮还利用职务便利,为茶叶团伙的成员在‘优秀商户’评选中提供便利,使其获得政府补贴五万明币。

依据《大明国刑律典》第三百八十二条:‘受贿数额巨大(十万明币以上),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公民权利终身’;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导致民生问题延误的,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孙亮的行为构成两罪,应数罪并罚。”

证据包括孙亮的受贿记录(银行流水显示三十万明币分三次转入其账户)、被压案的举报材料(二十余份举报信,均有孙亮的签字“不予立案”)、篡改的监督报告原件(上面有明显的涂改痕迹)。孙亮全程低着头,认罪态度较好,说“我知道错了,不该拿百姓的信任换钱,不该压下茶农的举报”。

李明随后指控被告人郑华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告人郑华身为千叶县人民监督协会副会长,均平二十八年二月收受周富贵二十万明币,阻止乡监督协会调查茶叶团伙垄断问题,甚至威胁乡监督协会会长‘再查就停你的职’;此外,郑华还篡改监督协会的月度报告,将‘茶叶垄断投诉量上升’改为‘投诉量下降’,误导上级决策。

依据《大明国刑律典》第三百八十二条:‘受贿数额巨大,处终身监禁,剥夺公民权利终身’;第三百九十七条:‘监督人员滥用职权,阻碍监督工作的,处终身监禁’。郑华的行为构成两罪,应数罪并罚。”

法警呈上郑华与周富贵的通话录音,内容涉及“压下调查”“好处费”等;还有郑华篡改的监督报告,原件上的“上升”二字被划掉,改为“下降”,旁边有郑华的签名。郑华哭着说“我对不起监督协会的信任,对不起茶农,我愿意退缴所有赃款,请求从轻处罚”,但李明反驳:“你的行为导致监督失效,茶农多受了三个月的压价之苦,损失达一百万明币,退赃无法弥补这些损失。”

最后,李明指控被告人林茂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受贿罪:“被告人林茂身为千叶县监察局内纪司主事,均平二十八年四月受周富贵、吴天指使,携带赵虎提供的手枪,在千叶县议事会周边埋伏,意图暗杀陈峰议事长,因明军巡逻队及时发现而未遂;此外,林茂还收受吴天五万圣明币,作为暗杀的报酬。

依据《大明国刑律典》第一百二十三条:‘故意杀人未遂,情节恶劣的,处死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第三百八十二条:‘受贿数额较大(五万明币以上),与故意犯罪并罚的,处死刑’。林茂的行为构成两罪,应数罪并罚。”

关键证据包括:林茂的供述录像(承认受指使暗杀陈峰)、手绘的议事会楼层分布图(标注陈峰办公室位置和出行时间)、枪支指纹鉴定(确认林茂的指纹)、林茂账户的五万明币转账记录(来自吴天的关联账户)。林茂的辩护人请求从轻,称“林茂是初犯,且未造成实际伤害”,但李明反驳:“林茂身为监察人员,知法犯法,意图杀害推进民生工程的官员,主观恶性大,且收受贿赂执行暗杀,情节恶劣,不应从轻。”

法庭调查持续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一点半进入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是否构成从轻情节”“主观恶性大小”展开激烈辩论——周富贵的辩护人坚持“有退赃意愿”,李明则拿出茶农的损失清单:“退缴五十万明币,仅能弥补一户茶农三年的损失,而周富贵造成的总损失达一千二百万明币,退赃无意义”;吴天的辩护人说“吴天是从犯,应从轻”,李明反驳:“吴天是暗杀计划的联络人,若没有他传递信息,暗杀可能无法实施,作用关键,不应从轻”;赵虎、孙亮、郑华、林茂的辩护人也纷纷以“认罪态度好”“初犯”为由请求从轻,但公诉人都以“情节恶劣、损失无法弥补”驳回。

百姓陪审员全程参与辩论,不时向控辩双方提问:巴特尔问赵虎的辩护人:“赵虎身为警司,本应护民,却帮着坏人害民,这种背叛职责的行为,是否应从重处罚?”辩护人无言以对;皮埃尔问周富贵的辩护人:“法兰西加盟省的法律规定,若官员损害民生利益,即使认罪,也应从重,大明的法律是否有类似精神?”辩护人回答:“大明法律更注重‘悔罪表现’,但周富贵并无真诚悔罪。”张文审判长补充:“《大明国刑律典》的立法精神是‘民生至上’,损害百姓利益的犯罪,即使认罪,若情节恶劣,也应从重。”

下午三点,辩论结束,进入被告人最后陈述环节。周富贵抬起头,眼里满是泪水:“我对不起千叶县的百姓,对不起那些茶农……我当初要是能记住‘民生为本’,就不会走到今天,我愿意退缴所有赃款,请求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吴天捂着脸说:“我后悔收了那五十万明币,后悔帮着周富贵害陈将军,我愿意去工地干活,弥补茶农的损失。”赵虎沉默了很久,只说:“我认罪,任凭法庭判决。”孙亮、郑华、林茂也都表达了悔意,请求茶农原谅。

此时,旁听席的老周站起来,手里举着那本账本:“周富贵,我们茶农不怕苦,就怕当官的不为咱办事。你要是早把心思放在修路上,放在帮咱卖茶上,何至于此?现在说悔悟,晚了!”王秀英阿姨也说:“我孙子辍学的半年,天天在家哭着要上学,你拿的那些钱,是咱茶农的血汗钱,是孩子的学费钱!”

下午四点,合议庭休庭评议。我坐在旁听席后排,看着张文审判长、两名审判员和三名人民陪审员走进评议室,心里想着静雯早上说的话——“司法公正是民生的底线,若让害民者轻判,百姓会寒心”。半个多小时后,评议结束,法庭重新开庭,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张文审判长拿起判决书,声音庄重而清晰:“经合议庭评议,并经人民陪审员一致同意,依据《大明国刑律典》《大明国监察法典》相关规定,对被告人周富贵、吴天、赵虎、孙亮、郑华、林茂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周富贵犯贪污贿赂罪、故意杀人罪(主犯)、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包括金条五根、翡翠手串两串、房产三套,共计价值一百八十万明币),赃款赃物上缴国库后,由全国民生补偿专项账户统筹,用于弥补千叶县茶农损失;

二、被告人吴天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故意杀人罪(共犯),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公民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五十万明币,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若未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三、被告人赵虎犯故意杀人罪(共犯)、滥用职权罪、包庇罪,数罪并罚,判处终身监禁,剥夺公民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万明币,不得减刑、假释;

四、被告人孙亮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公民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三十万明币,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若未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五、被告人郑华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终身监禁,剥夺公民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万明币,不得减刑、假释;

六、被告人林茂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包括存款五万明币、房产一套),赃款用于弥补陈峰议事长的医疗费用。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全国大理寺上诉。”

法槌再次敲响,“咚”的一声,像落在所有人的心坎上。旁听席瞬间响起雷鸣般的掌声,老周激动地把账本举过头顶,眼泪掉在账本上,却笑着说“公道来了!咱茶农的公道来了!”王秀英阿姨抱着孙子的复学通知书,反复念叨“孩子,以后不怕了,没人敢压咱的茶价了”。六名被告人里,周富贵瘫坐在椅子上,眼神空洞;吴天、孙亮等人则哭了出来,或许是悔,或许是怕,但一切都已无法挽回。

庭审结束后,我走出审判庭,夕阳正落在大理寺的“民生司法”牌匾上,金红色的光裹着艾草香,让人心里暖得发烫。刘阿姨、巴特尔、皮埃尔走过来,刘阿姨说:“议事长,今天这判决,咱茶农服!以后谁再敢害民,就知道有多大的代价了!”巴特尔拍着我的肩膀:“这才是大明的法律,不护着当官的,只护着百姓!”皮埃尔笑着说:“我要把今天的审判写成报告,发给法兰西加盟省的百姓,让他们知道,跟着大明走,有公正,有盼头。”

静雯坐公务车来接我,车里放着千叶县的采茶调,调子还是那首“路通了,茶卖了,百姓笑了”,只是歌词里多了一句“法槌落,正义到,日子甜了”。她递给我一杯热茶,说:“姑母,千叶县的道路硬化工程已经铺了十公里,茶农们用d1电动摩托车拉着茶叶去县城,能卖到十明币一斤了,老周昨天还打电话说,要给咱寄新茶。”我喝着茶,看着窗外京北市的街道,议事会大楼前的玉兰花虽谢了,却长出了浓密的绿叶,像撑起了一片守护民生的伞。

路上,我接到陈峰将军的电话,他的声音里满是笑意:“议事长,今天的判决我听了,心里踏实了!现在工地上的茶农们干劲更足了,都说‘有法律护着,咱只管好好种茶、修路’。”我笑着说:“这就是司法的意义,不仅是惩罚坏人,更是给百姓定心丸,让他们知道,只要好好生活,国家就会护着他们。”

回到议事会办公室,我把判决书放进藤编提箱,和《准驾车型议案》《民生政策汇编》放在一起。箱子里的《大明350省行政地图》,千叶县的位置被我用红笔圈了出来,旁边写着“均平二十八年五月初十,正义落定”。我知道,这起案件的判决,不是终点,而是大明民生司法的新起点——从花省的茶园到闽省的稻田,从北湖省的山路到法兰西加盟省的古堡,每一个角落的百姓,都会因为这次审判,更相信法律,更相信“民生为本”的承诺。

夜深了,京北市的灯光像星星落在地上,我看着桌上的《大明国刑律典》,突然想起均平十五年在滇南县田埂上,静雯问我“姑母,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正义”,我当时说“正义就是让百姓种的茶能卖上价,走的路能不颠簸,受的委屈能有地方说”。如今,看着千叶县茶农的笑容,看着法槌落下时的庄重,我知道,我们做到了。

未来,我们还要去闽省、北湖省,查更多的民生问题,办更多的公正案件。因为我们知道,大明的每一寸土地,每一个百姓,都值得被法律守护,都值得过上“路平、茶甜、心安”的日子。而我们,会一直握着“司法公正”的钥匙,为百姓打开每一扇通往幸福的门,让大明民主主义的真理,写在每一条修好的路上,每一份公正的判决里,每一个大明百姓的笑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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