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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之大探险 第44章 白云镇

作者:喝水用大杯 分类:都市 更新时间:2025-11-11 10:23:19

“凌天宇,你是不是应该发扬一下风格,帮一下我呀?”身后的吴默之有些生气地叫道。

凌天宇摇了摇头,走了过来,接过她手里的一个小包和拉着的行李箱。

“你好像没有和女孩子真正的交往过!”吴默之笑着说道。

“为什么这么说?”凌天宇问道。

“一般有女朋友的男人都知道如何去讨好一个异性,而你有时候连一个男士最基本的礼节似乎都忘记了!”吴默之笑着说道。

凌天宇无奈地说道:“可能是习惯使然吧,对于和我一样的很多人而言,有时候礼节也是一种奢望。而且从小我就不太喜欢有人干涉我的行动,或者说我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吧!”

“放心,不用你赶我,到了雪龙山你就自由行动吧!”吴默之俏脸一变,抢过凌天宇手中的行李箱,向前走去。

“女人真是麻烦,说变就变!”凌天宇有些恼怒,如果不是因为智战大师的原因,他也许真的就一个人走了。

这里曾经是颇具传奇色彩的姬江贵胄林氏家族的宗族所在地,被称之为姬江第一家族。

遥想在这片充满神秘的地方曾经发生过多少的风云变幻,凌天宇不由感到有些唏嘘。无论一个家族多么的辉煌、一个人多么的英雄,在时间无情的冲击下最终只会沦为供后人凭吊的厚重记忆。

当然,凌天宇来到姬江并不是为了游山玩水,他只有三个月的时间,在这三个月中他必须找到可以让自己获得特赦希望,或者永远留在这片神秘的土地上。

已是傍晚时分,大街上的游人依然兴味不减,或独自慨叹,或三五结伙,嬉笑之声不绝于耳,而且作为浩罕文化最富有代表性的白云镇,也是很多外国游客必来之地,时而有或金发碧眼、或肤黑齿白的外国人徜徉而过。一切显得是那样的安谧祥和,令人的心情也渐渐趋于宁静。

随着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浩罕族人的生活习惯也在潜移默化中渐渐发生了改变,在白云镇,旅游收入是改善当地浩罕人民生活的一个重要来源。

月拉阁坐北朝南,是浩罕族建筑风格中典型的坊壁格局。进入大门十几米后有一座宽三米,高约五六米的巨大照壁,斑驳陆离的照壁上刻画着许多稀奇古怪的动物和植物,照壁的顶端雕刻着许多交织在一起的线条,有白云悠悠的感觉,亦有水波荡漾的错觉。在照壁上已经有多处出现了破损,显然有些年代了。

浩罕族人崇尚大自然,他们认为是大自然创造了天地万物,所以一草一木都是造物的子孙,都是神圣的,因此万物非物,万物有灵,甚至会将某种动物和植物具化为神一样的存在。

和很多少数民族一般,早期的浩罕族人并没有形成自己的文明,而是以图形的方式来记载大小事件,称之为图画文字。

“尊敬的客人,欢迎您来到白云镇,在这里您一定会感觉到自己回到了家里!”身后一个穿着浩罕服饰的中年妇女笑容满面地说道,她是这间月拉阁的老板娘。

在照壁的后方是一个人工堆砌的小小池塘,水面上飘动着几片仿佛荷叶一般的巨大叶片,十数条红色的锦鲤在叶片下钻进钻出。越过池塘,是一座正南正北的高大堂屋,堂屋的两边有两排略微低矮的厢房。

这是一个家庭式经营的饭店,能在白云镇拥有这样一座典型的照壁格局的宽敞住宅,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不过为了容纳更多的客人,明显经过了大的改动,但是整体的布局依然没有变。

“月拉,带这两位客人去东边的厢房!”老板娘大声叫道。

“知道了!”在正面堂屋的西侧有一个小门,声音正是从那里传出来的。

稍顷,一个姑娘风风火火地从小门中走了出来,她并没有穿浩罕的传统服饰,而是一身短小的服饰,衣服的下摆扎在腰间,**着双脚,肤色略显黝黑,而让凌天宇有些惊恐的是她的右手竟然提着一把鲜血淋淋的杀猪刀。

“哦,对不起!”月拉急忙转身跑进了小屋,屋里传来哗哗的水声,老板娘已经出门去招呼其他的客人了。

凌天宇不由哑然,早就听闻浩罕是男人的天堂,这里被传的神乎其神,甚至网络上有人说过,如果一个男人娶到一个真正的浩罕女子,他这一生就不需要做很多男人需要做的事情,因为浩罕女子会比你做的更好。

虽然也许有些夸大,但是现在也可见一斑,月拉的年龄和吴默之差不多,但是已经干起了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工作。

至于月拉这个名字,凌天宇并没有什么意外,在浩罕,月拉是女神的象征,很久以前,每个村很都会选出一名月拉,演变到现在,父母也会亲昵地称呼自己的女儿为月拉而忽略了她的本名。

不同于大夏南方水乡女子的秀丽柔弱,有一种水性的柔美,月拉虽身为女子,却给人一种刚性的感觉,是一种野性与厚重相融合的奇异气质。

“尊敬的客人,我叫白菲,你们可以叫我菲儿,这里就是你们住的地方,如果有什么需要,喊一声菲儿就可以了!”月拉快言快语地说道,凌天宇不由对这个爽快的女孩产生了好感。

浩罕族人的姓氏来源非常的广泛,在古时,大至山川河流,小至一草一木都可以为姓名,甚至是孩子的出生地或者父母认为吉祥的东西都能入姓。

随着大夏正统文化的影响不断深远,尤其是历代林府主人的大力推崇,大夏文化在整个浩罕族传播开来,不过他们依然保留着自己本真的文明,被浩罕人视之为文化圣地的长林楼,至今依然矗立在林府之中。

正是因为正统文化的不断影响,浩罕人的姓氏也逐渐向正统靠拢,不过,在白云镇的白姓却并非来源于大夏姓氏。

姬江归于王化之后,林府贵胄以白云镇为姓,赐予对林府做出重要贡献的族人。因此,现在居住在白云镇的白姓与大夏姓氏并无关系,而是那族人的后裔。

来到姬江旅游的大多数人为了兼顾不同民族的文化差异,在白云镇的很多饭店中都配置着民族特色鲜明的居住房屋。

一米五左右宽的床是以当地特产的雪龙竹铺成,感觉冰凉而温润,吴默之将自己的东西放在角落里,坐在床头,目光有些迷离,亦有些惆怅。

“吴默之,我进来了!”门外传来凌天宇轻轻的声音。

“怎么?现在就赶我走了吗?”吴默之打开门,生气地说道。

凌天宇笑道:“怎么会呢?我这个人说话确实有些刺耳,不过真的没有任何的针对性,如果言语之中有什么不妥之处,我向你道歉!”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小的纸包。

在吴默之好奇的目光中,凌天宇轻轻地揭开了纸包,一股扑鼻的香味顿时弥漫而出。

“你就是用香肠给我赔罪的?”吴默之一脸的惊骇,看外星人一样看着凌天宇。

纸包中确实躺着两根香肠,虽然炸的表皮焦黄,却也难以登上大雅之堂。

凌天宇有些尴尬地说道:“这不是这样的经历少吗?再说了我可是没有多少钱买什么名贵的东西,不过这可不是普通的香肠,在内地也许可以称之为香肠,可是在这里有一个特别令人产生食欲的名字,叫香甜火腿,我打听过了,这香甜火腿是以姬江特有的麦面和牛肉为主原料,再混合十余种原材料和当地风味独特的调料炸制而成,制作过程非常的考究,主要有咸和甜两种味道,我各买了一根,你一定会喜欢的!”

静静地看着凌天宇卖力地介绍手中的香甜火腿,吴默之的眼中闪过一抹奇异的光芒,等到凌天宇介绍完以后,她微笑着说道:“说完了吗?我怎么感觉如果你去卖香甜火腿,生意一定会很好的!”

“嘿嘿,再考虑,再考虑!”凌天宇更加的尴尬。吴默之的长相不是那种摄人心魄的美丽,兼之她的声音仿佛经过刻意的修饰一样,沙哑而毫无韵调,但是凌天宇和她在一起却总有一种莫名其妙地的紧张感觉。

香甜火腿外酥里嫩,入口香甜,确实是浩罕特有的小吃。吴默之轻轻地咬了一小口,脸上浮现出一丝淡淡的笑意,喃喃道:“香甜火腿,我这算是接受你的道歉了吗?”

白云镇正北方偏东,有一座占地极广的巨大院落,步入其中,犹如历史轮回一般,厚重而沧桑的气息扑面而来,这就是林府贵胄的祖宅。

白日里林府是对游人开放的,但是入暮时分所有游人必须离开,厚厚的木门就紧紧关闭,似乎隔绝开了一段历史。

有名的长林楼就位于林府之中。长林楼是历代林府贵胄的藏书之地,浩罕族的文化遗产、风土人情、引进大夏正统文化历史渊源等等在这里应有尽有,是研究浩罕文明的重要地方。

烛火飘摇,晃动着一个高大的影子在墙壁上轻轻动弹。

“贵胄大人,林风回来了!”屋外的黑暗中传来一个轻轻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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