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绝户?重生带千万宝藏嫁摄政王 > 第6章 十万两银子,换一个见皇帝的机会

夏月姝只犹豫了一瞬,随即便同意了:

“那边多谢大人了!”

十万两银子,换一处安全的地方,和摄政王的庇护,可真是太值得了!

上一世,自己也是瞎了眼,竟然相信所谓的亲情。

心甘情愿的让他们吸着自己的血,还要剥皮吃肉!

这一世,她要让自己的钱,花在该花的地方才行!

既然决定了,夏月姝便安心的坐在宋鹤安的马车里,身后夏家的队伍,也缓缓的跟随着。

上一世是月白偷偷的传信,所以罗家人很清楚自己什么时候进城门。

他们在自己当日早早的等在城门口,一边假意关心她清白受损,一边将她身后带的巨额财产拉进罗家。

当时,她带来的东西就被分为了两人,其中一大部分,被山匪带去了侯府。

可惜这一世,他们都别想得到了。

没有人报信,罗家人还在府上不耐烦的等着。

却不知,夏月姝已经乘坐宋鹤安的马车,来到了城门前。

再次回到这个地方,她心里百感交集。

上一世,这里是自己噩梦的开始。

这一世,她要成为那些人的噩梦!

五行将令牌展示给守城的护卫看,士兵很快退到一边,低头迎接。

一个首领模样的人上前恭迎:

“下官参见摄政王大人。”

夏月姝适时的表现自己的惊讶,瞪大眼睛看向对方。

“您···您是摄政王?!”

说完,双膝一软,就要假意跪下行礼。

男人却伸出手,眼神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并没有让她真的跪下去。

“坐下吧,你脚上还有伤,不必多礼。”

马车外的人哪里听过摄政王这般温和的声音,而且还有女子同乘马车。

这可是闻所未闻啊!

“后面是我未婚妻夏家的车队,刘统领可要检查检查?”

被唤作刘统领的人冷汗涔涔,立刻躬身握拳:

“摄政王说笑了,您的···未婚妻自然是不需要检查的!您请···您请···”

说完,对着身后大喊一声:

“放行。”

五行一脸冷漠的赶着马车继续前行,而刚刚宋鹤安和刘统领的话周围的人都听见了。

此时,大家都窃窃私语:

“什么?摄政王的未婚妻?是我知道的那个摄政王吗?”

“京城里有几个摄政王,不要脑袋了?”

“谁敢嫁给他啊!连灵瑞公主都被丢出摄政府了,究竟是谁家姑娘,这么厉害!”

“你没听见吗,是姓夏呢!”

“姓夏?没听说京城里哪家姓夏的贵女啊?”

······

宋鹤安的马车将夏月姝送到了永兴坊的宅子。

看得出来,已经许久没有人居住过了,府邸大门旁,都结了浓密的蜘蛛网。

不过,夏月姝并不在意,反而十分感激:

“多谢摄政王相助,小女所说的话,定然实现,明日便可将银子送给道王府!”

宋鹤安却是摆摆手,语气淡漠:

“既然夏小姐有如此心意,本王定能让你如愿,今日你先好好休整,明日一早,本王派人来接你。”

夏月姝好奇的望着宋鹤安,不知道他这话是何意。

男人却是挑眉一笑:

“自然是带你去见陛下,让他见一见大手一挥,便是十万银子的人究竟是谁。”

夏月姝被他调侃的有些不好意思,但也明白过来,这男人的意图。

“那便多谢摄政王了!”

宋鹤安这才带着人离开,不过却并没有回府,而是直接进宫了。

毕竟,十万还买了他未婚妻的身份,他还是该先去打个基础。

夏月姝带的人不少,因为大房也只有她一人了,那些老人,她都带过来了。

明叔是个十分厉害的老管家,很快,带来的人已经被利落的分配了任务,各自分工的忙碌起来。

这是一个二进的宅子,占地面积很广。

看得出来原主人是个有格调的人,院子的布局十分雅致。

不仅有抄手游廊,还有一片不小的池塘和竹林。

可惜的是没有人打理,到处都显得破败不堪。

不过这并不影响夏月姝的兴致和欢喜,因为终于没人再能左右她的思想了!

这一晚,夏月姝睡了个好觉,一夜无梦。

第二日一早,夏月姝让青莺和翠微给自己找了一身得体的衣裳,带上几只低调的发簪,又让人从库房里拿出两幅大家墨宝,等候着王府的人来接。

正喝着现炖的燕窝,明叔皱着眉进屋来请示:

“小姐,外面自称是罗家的人来了,他们说要接你回罗府。”

明叔对罗家人的感觉很是不好。

当年夫人进府,他就觉得夫人总是怪怪的,而且,京城里的账目和夫人那边的开支总是对不上。

几次他都私下告诉老爷,可是老爷却说无妨。

他作为一个下人也是无奈。

这次小姐进京原本是要住进罗家的,他还担忧不已,不过幸好小姐突然又觉得不去了!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