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玄幻 武侠 都市 历史 科幻 灵异 游戏 书库 排行 完本 用户中心 作者专区
小米阅读 > 其他 > 带记忆爱你 > 第187章 组建起草小组,汇聚行业力量

带记忆爱你 第187章 组建起草小组,汇聚行业力量

作者:白狼11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5-11-01 09:02:44

《智慧城市建设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启动后,林辰深知,一份科学、实用、可落地的行业标准,绝非单一企业能独立完成,必须汇聚政府、企业、高校、研究机构的多方力量,兼顾理论高度与实践需求、行业共性与企业差异。为此,他牵头组建 “行业标准起草小组”,用三周时间完成成员遴选与职责分工,打造出一支覆盖 “产、学、研、政” 的多元化团队,为标准制定注入全方位的专业支撑。

起草小组的核心成员构成,充分考虑了标准制定的不同需求维度。作为牵头单位,辰星科技派出技术总监陈默带队的 10 人核心团队,成员涵盖品控、研发、商务、法务等多个领域 —— 陈默本人深耕智能安防技术 15 年,主导过辰星科技多代产品的研发,负责整体技术条款的框架搭建与核心内容撰写;品控总监则聚焦 “设备质量准入标准”,将辰星科技 14 个月的品控经验转化为可量化的条款指标,如智能门禁的低温性能阈值、原材料抽检比例等;法务团队则负责审查标准条款的合规性,确保内容符合《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出现政策风险。

为提升标准的理论高度与学术严谨性,林辰特别邀请清华大学、同济大学智慧城市研究中心的 5 位教授加入小组。其中,清华大学计算机系的张教授长期研究智能设备数据安全,负责 “数据安全标准” 章节的理论指导,从学术角度完善数据加密、权限分级、备份恢复等条款的技术逻辑;同济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的李教授专注于智慧城市空间协同,为 “设备兼容标准” 提供城市治理层面的建议,确保设备联动功能符合社区、市政等不同场景的管理需求。这些教授不仅会参与条款讨论,还会定期提交学术研究报告,为标准制定提供前沿理论支撑,避免标准与行业发展趋势脱节。

为兼顾不同企业的实际需求,避免标准成为 “单一企业意志的体现”,林辰还从国内智慧城市领域筛选了 10 家主流企业作为联盟成员,邀请其技术代表加入起草小组。这 10 家企业涵盖不同规模与业务领域:既有与辰星科技实力相当的头部企业(如专注智慧交通的华宇科技、聚焦智慧政务的联创科技),也有在细分领域表现突出的中小型企业(如擅长消防预警的安盾科技、专注停车引导的智慧泊车);业务范围覆盖华北、华东、华南、西南等多个区域,能充分反映不同地区的市场需求与技术特点。在条款讨论中,这些企业代表会结合自身业务经验提出修改建议 —— 例如,安盾科技提出 “消防预警设备需增加与当地消防平台的接口适配条款”,智慧泊车建议 “停车引导系统应兼容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的识别功能”,这些来自一线实践的建议,让标准条款更具实用性与包容性。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则派出两位资深负责人担任小组顾问,从政策导向与行业监管角度把控标准方向。他们会定期参加小组会议,解读国家关于智慧城市建设的最新政策(如 “新基建” 相关要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确保标准条款与国家战略保持一致;同时,结合行业监管经验,对标准的 “可执行性” 提出建议,例如在 “服务质量标准” 中明确 “售后响应时间的考核细则”“企业违规处罚的具体流程”,避免条款因表述模糊而难以落地。

起草小组成立后,迅速建立起 “线上 线下” 结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每周三晚上 7 点,全体成员通过视频会议召开线上讨论会,针对本周起草的条款逐一沟通 —— 技术团队先介绍条款内容与制定依据,高校教授从理论层面提出优化建议,企业代表结合实践反馈修改意见,工信部顾问则审查条款的合规性与政策适配性。为确保讨论高效,每次会议前都会提前 48 小时发布条款草案与相关参考资料,让成员有充足时间准备;会议中安排专人记录各方意见,会后 24 小时内整理形成《会议纪要》,明确条款修改方向与责任人。

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小组还会在不同城市举办线下研讨会,轮流在辰星科技总部、清华大学、参与企业所在地等场地召开。线下会议更侧重 “深度研讨与现场验证”:例如在讨论 “设备兼容标准” 时,小组会现场搭建不同品牌设备的联动测试环境,验证条款中规定的接口协议是否能实现数据互通;在完善 “服务质量标准” 时,会邀请社区物业、市政部门等终端客户代表参会,听取他们对售后响应时间、维修效果的实际需求。这种 “纸上条款 现场验证 客户反馈” 的模式,让标准制定始终贴近市场实际,避免出现 “纸上谈兵” 的问题。

在首次线下研讨会上,针对 “智能门禁人脸识别速度不超过 1.5 秒” 的条款,某中小型企业代表提出:“我们的设备在极端低温环境下,识别速度可能会达到 1.8 秒,能否将阈值放宽至 2 秒?” 辰星科技技术团队立刻现场演示:在 - 20℃的模拟环境中,辰星科技的门禁识别速度为 0.8 秒,该企业的设备经优化后(更换工业级芯片),识别速度可降至 1.4 秒。最终,小组综合各方意见,将条款修改为 “常温环境下人脸识别速度不超过 1.5 秒,极端低温(-20℃以下)环境下不超过 2 秒”,既保证了标准的严格性,又为企业留出合理的技术优化空间。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